早前日本新天皇德仁即位,時代稱為「令和」,同時間中國不少商人便搶先註冊令和有關的商標;從新年號4月1日發佈至今,商標仔亦特意上中國商標網查詢,總共有1397個個令和商標註冊,而在4月1當日,便已經有238宗申請。
商標仔實在佩服中國商人的「洞察能力」,即使令和兩字對自己的商業沒有太大的關係,也會擔先註冊中國商標,有間公司甚至一連串註冊十多個關於令和的商標,如:「令和居」、「令和屋」、「令和魚」,不少公司為自己的公司申請令和商標,業務範圍甚廣,化妝品、廣告、補習學校、珠寶、暖氣設備公司甚至牛肉也被申請令和,實在令人目瞪口呆。
直到現在,4月1申請的商標註冊,目前仍然處於「待受理」、「待人工審核」的狀態,亦未獲通過,但日本有報導指出相信很多申請或會被撒回,因為中國審核商標越來越嚴格。
令和一詞在中國可以被說是濫用,在香港或不常有此事發生,但其實註冊商標應保持獨特性,而非人雲亦雲,而且商標必需令人容易記下,不會被其他所混淆,才能夠保障自己;即使已經多次提及,但大家仍然需要注意,內地的商標註冊及保障制度與香港大為不同,在中國註冊商標並不會自動在香港獲得保獲,因此大家亦需分別兩地註冊商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