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一次新年,丹麥藍罐典奇總是會出現,但原來不單止香港會出現丹麥曲奇,在內地亦有出現丹麥曲奇!
商標仔在新年時一定會買藍罐曲奇,並不是他們的粉絲,只是一種「傳統」。當朋友問我有沒有聽過這單新聞後,我第一個反應是:中國會反告藍罐吧?果不其然,是的。
雖然2015年時,奇新藍罐公司為消除兩者之間的混淆控告皇冠丹麥曲奇虛假宣傳、使用「皇家」、「丹麥皇室御用」等宣傳語句並要求賠償,理所當然,中國必會反告藍罐,控告他們多款語句無真實性、難以證實、極限用詞,虛假宣傳。
回到2019年,案件終於審落。藍罐曲奇是獲得勝訴並得到賠償,因為皇冠丹麥曲奇雖然產地,原產國或地區均在印尼,但他們宣傳時卻聲稱產地為丹麥,並使用多個存在虛假成份的宣傳語,因此被指是「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」。
曲奇一案並無牽涉過多商標問題,因為兩者均為自己的包裝及圖案註冊合法有效的商標,亦並無拆分及改變特徵作宣傳,因此他們也沒有在商標中爭扎,而是針對其字句。
發生這個真假案,主要是因為兩者都署名自己為皇室、丹麥才會引起此事,商標仔在此提醒大家,若然為自己的品牌註冊香港商標時,亦需要留意宣傳語句,盡量陳述事實及原始的話句,不要誇大事實,以免自己被控告,毀掉聲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