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ple,2007年由Steve Jobs發佈第一部iPhone手機,改變了全世界對於手機的認知,亦是推動了世界性的科技發展。商標仔所使用的手機也是iPhone,設計簡單具美感,而Logo也是小小的一個被「咬」 的蘋果印在手機後,並不嘩眾取寵,但原來Apple的商標所使用的蘋果是帶點小蠱惑的。
Apple在最初時的商標並非那麼簡單,在1976年時的商標是十分複雜,無論是圖型、文字、線條、形狀等等,都是以細膩精緻的畫功所表示,利用牛頓坐在蘋果樹下讀書為圖案,飄帶圍著圖案上下繞著,寫上“Apple Computer Co.”,外框更有英國短詩,可以說是表達著三重意義:發明、開始、探索。
然而同年,大家都意識商標沒有品牌識別度,因此更改了新商標,以彩色的蘋果作為新Apple Logo。
後來的Apple商標歷經5次的商標更改,終在2015年定型,以全黑「咬」了一口的蘋果成為商標。其實Apple之前一直嘗試採用不同的顏色、質感、陰影等等的蘋果作為商標,但最後還是決定以簡單、平面的蘋果,符合他們一直貫徹的理念。
至於為什麼會是咬了一口的蘋果呢?商標仔我本以為深含涵義,但原來只是設計師Rob Janoff認為完整的一個蘋果,會讓人難以認出是櫻桃還是蘋果,因此才設計成咬了一口,這就是Apple Logo的小蠱惑。
對於Apple的商標,一直都甚少侵權個案,但對於他們的專利侵權,實在是如火如荼,關於專利的文章,我日後也會講解幾篇,其實商標與專利也是缺一不可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