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水埗公和荳品廠1960年成立,由於豆花豆漿等食品均以傳統石磨製造,因此在香港老店中知名度甚高。之前商標仔我也說過,即使不是知名品牌,也有機會受到抄襲及假冒商標,而這次的「公和荳品廠」實屬一個好例子。
香港公和荳品廠對於內地開設「假公和」十分憤怒,聲明與內地公和無任何關係,合作,亦無授權任何人使用商標。事緣是有一內地男來店後認為公和荳品廠十分有可塑性,積極邀請店方合作,拓展境外市場,但公和荳品廠則無意在內地發展,多次拒絕內地男,即使內地男指出無需資金,只需要納用「公和」作鋪名及作商業宣傳用途便已經足夠,而公和荳品廠是再度拒絕的。
商標仔看過這新聞前半段時,認為該男應該會知難而退,對於開設內地店不會再妄想,沒想到內地男卻依然照開內地店,並在各大食評網站大肆宣傳,雖然已經開了店鋪,但未確實註冊中國商標,其申請狀態依然是「駁回覆審中」。
香港公和荳品廠雖然對於此事極為不忿及無奈,最為擔心是內地食品品質會影響其香港聲譽,但由於內地法律程序繁複,追討必定會損失,而且並非易事,因此只能在網上澄清事實。
商標仔我其實也明白香港公和荳品廠的顧慮,與內地打侵權案實在有心無力,因為大家也清楚知道內地侵權案中,往往都是山寨得到勝訴,正品是輸得十分慘烈,所以我經常說註冊香港商標的重要性,必須越早越好,事到臨頭後悔便已經太遲了。
